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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1 11:33:00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村民的呼救
“我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的道理讲的是为官一任,应造福一方;要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但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却出现了领导干部在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不为村民做主、乱作为、滥用职权的情况:
一、不尊重农场历史,不体恤“光荣烈属”家庭,在未依法进行房屋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强行推倒损毁村民房屋财产
2019年10月14日早上10点,那大前进农场许副场长带队打着“强拆空房”的口号,带领强拆人员对农场“光荣烈属”家庭老人的红砖瓦房(一九六四年建,知青住过,近几年用于出租他人居住)进行强行损毁推到。许副场长作为农场领导干部无视老人的多次哀求阻止,仍指使强拆人员将老人控制并拉离现场,直至瓦房被推倒损毁结束。当时老人还哀求许副场长帮他们证明这是有历史(知青住过)的私人房屋财产,许副场长却说他不管什么历史不历史,他是不会给老人做证明的。而在此强拆之前,农场领导干部已数次带队私闯老人上述瓦房及周边村民房子驱逐租户,以此达到捏造“空房”的理由。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三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家住农村的烈士遗属住房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帮助解决。国家都有政策照顾光荣烈属”家庭,按理说“光荣烈属”家庭是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的一种荣耀,但农场不但没有配合**做好抚恤安置烈士遗属工作,农场领导干部还带队对烈士遗属的房子进行强拆,这简直就是一种暴行。
许副场长系儋州市前进农场人,是生长在农场的子弟,已任职农场干部分管民政及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多年,对农场群众家庭情况有深入了解,也很熟悉征地工作法规程序。但在此次强拆中,明知林某老夫妇为“光荣烈属”家庭,也明知瓦房为老人私人财产,更清楚老人及周边其他村民的房子都还没有完成征收安置补偿,及没有完成签订征收协议等流程情况下,仍带队对老人及周边村民的房子进行强行推倒损毁。许副场长在开展群众工作方面简单粗暴、失职渎职,不但不为农场村民做主,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为所欲为,这等行为极其恶劣更是涉嫌违法违纪违规,已对农场的治安环境、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历史征收补偿未发放,继续借着“民生”口号强硬开展强拆工作
目前,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存在部分村民以前的征收补偿款迟迟没有发放到位,村民需要向农场领导干部“讨要”补偿款的现象。据前进农场村民反映:“77亩储备用地”项目最早的被征收户,大部分已经1年多了还没有拿到青苗费和房屋征收补偿款;而位于儋州市那大第九小学对面的土地房屋被征收已经3个多月了,村民仍然还没有拿到补偿款;本该是村民应得的补偿款,最终变成村民要看农场领导干部脸色“讨要”补偿款。
难道协助国土征收部门及时把补偿款发放给到村民不是农场领导干部的职责吗?村民的私有财产已被征收,而补偿款迟迟没有发放到位,这符合法规条例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前进农场许副场长作为分管国土的领导干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试问许副场长,村民跟你买东西不付钱先欠着,下次再来跟你买东西仍然可能欠着,你会高兴吗?你还会卖给他吗?以前的补偿款未解决,接着你又打着“民生”工程项目来强拆,你不为村民做主,不为村民着想,甚至还吃拿卡要,给村民脸色看,那你的征收工作能顺利开展吗?据传言,还有农场领导干部说,不配合“华海夜市”及“77亩储备用地”项目拆迁的住户(村民),以前的征收补偿款安排到第几批(最后)发放,这不是纯粹利用手中的职权对农场村民打击报复吗?
针对此次征收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想问前进农场领导班子:为什么村民想拿到属于自己的征收补偿款会这么难?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从2007年至今已经被征用2000多亩土地,竟然目前连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都没有,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安置房又何时能建成交付安置农场村民?试问在没有公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召集村民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听证,没有依法依规对村民房屋进行征收,没有与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村民没有得到应有的合理征收补偿安置情况下,强拆了住所的村民能去哪里住,那村民们岂不是要被迫变成流民,难道这不是前进农场最需要解决、最需要关心的事情吗?难道配合强拆自己农场村民房子才是前进农场干部最需要最重要的工作表现吗?
三、前有龙卷风未补助,后有强拆逼清场
2019年8月29日凌晨,那大镇突发龙卷风,儋州市前进农场果园队属于受灾区,现场发生大量屋顶被掀翻、树木刮到的灾情。灾后儋州市市政协、市民政局及那大镇**相关领导都第一时间到前进农场走访慰问受灾村民,前进农场果园队路口还立上了“龙卷风重灾区”的牌子。村民随后响应**灾后修缮房子重建家园的政策,都先自掏腰包出钱给农场指定的施工队进行房子修缮。许副场长负责这一块工作,在**工作人员下来调查灾情和走访慰问时,那可是陪上陪下,甚是积极,也答应村民尽快落实受灾补助,最后村民先自己垫钱修缮房子办好了事却成了他的功绩。目前,龙卷风已过去两个月,别的受灾区民众已拿到**的补助,前进农场的受灾村民却还只能眼巴巴地等着。难道及时地跟**沟通,及时地帮农场村民拿到受灾补助不是许副场长要做的重要工作吗?而在为“民生”工程项目用地清场,对待自己农场村民房屋征收强拆事情上却如此积极用心,这无非就是想在上级**领导面前多表现,多捞政绩,口口声声说“民生”,为民请愿,这是何等的“民生”,难道前进农场村民的民生就不是民生,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欺上瞒下、急功近利的“邀功”表现。
四、那大前进农场两委班子成员存在家庭亲属关系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两委班子虽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但也属于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部门,所以应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所涉及人员应执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而许副场长的二嫂也在前进农场任职妇女主任,这已不符合上述规定。
以上情况是儋州市那大前进农场真实发生存在的,农场村民都愿意配合**的工作,丝毫没有抵制**工作的想法,主要责任在于农场干部没有起到上通下达的作用,没有配合**依法公开相关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及方案,没有及时把农场村民合法合理合情的诉求与**沟通协商好,没有配合**做好依法开展拆迁工作,进行征收安置补偿,甚至向上谎报、瞒报真实情况,更甚者出现恐吓百姓、限制被征收户人身自由等涉嫌违法情形。那大前进农场干部的这种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的行径,已严重涉嫌违法违纪,还望纪委、监察部门能介入调查,严肃处理,还基层组织的风清气正,维护前进农场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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